桂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训练师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培训中心 2025-02-20 已阅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号召,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和社会各领域,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工智能训练师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助力教师在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核心领域,如数据采集、处理、标注及智能系统运维与优化等的基础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提升,确保教师能够为人工智能训练师学员提供系统、专业的技术指导,助力人工智能训练师培训师资团队建立,促进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各院校电子与信息大类、医学卫生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专业教师;
(二)拟开设“人工智能+X”交叉学科课程的院校教师;
(三)拟增设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机构教师;
(四)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工作的从业者等。
三、培训形式
培训将结合理论学习、实操演练与交流互动的形式,分为基础课程(线上)、应用课程(线下)两个模块。线下培训班分期滚动进行,每期培训班包括理论课程、教师工作坊和实践环节。本次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线下课程安排在周末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线下培训地点: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屏风校区)
五、考试及证书
(一)符合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可参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职业技能评价。考试通过后颁发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网址:http://jndj.osta.org.cn)。取得证书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
(二)培训合格,颁发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师资培训的学时记入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六、培训待遇及政策支持
培训合格者将纳入桂林理工大学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师资库,承担人工智能训练师培训工作。完成教学任务的师资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8年〕3号)等相关规定享受师资费待遇。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3500元/人,培训期间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八、报名方式
(一)
(扫码提交报名材料)
(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后,将以通讯形式告知审核结果。
(三)交费方式:审核通过后培训费用统一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智慧缴费平台缴费。
(四)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黄老师,18978323626(微信同号);李老师,0773-5895107。
附件:
1. 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师资培训课程安排
2. 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报名条件
3.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工智能训练师
4. 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报考学员工作证明
桂林理工大学
2025年2月20日
(一审:罗淑瑛 二审:李锋 三审:张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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