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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会议室、教室管理使用规定



发布者:      2022-01-06      已阅人次

继续教育学院会议室、教室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室和教室的使用和管理,发挥会议室及教室的使用效能,结合学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院会议室和计算机室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多媒体教室及其他常规教室由培训部负责管理。会议室及教室使用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由管理部门负责解决。

第二条 学院会议室及教室的使用实行按教学需要开放及提前申请的原则。

第三条 教室是教学活动主要场所,严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追逐喧哗、刻写墙面、桌面、黑板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教室内不得有不文明行为,不准在教室内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

第四条 任课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前认真阅读控制台操作说明,严格规范操作,严禁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或删改计算机内的应用软件,控制台上严禁放置水具,严禁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教室设备一旦有故障,请及时报告培训部处理,因教学需要装入或更改软件应征得培训部同意,并共同参与,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后,需按步骤关闭设备、整理好仪器设备、关好设备控制柜,根据使用情况如实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会议室和教室原则上不安排使用,因特殊情况使用,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培训部提出申请,由本学院相关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会议室及教室使用的实际用途与申请使用用途应一致,违反申请要求另作他用的单位和个人,学院有权终止使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每次使用完后,使用单位必须搞好清洁卫生。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原《继续教育学院教室管理使用规定》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在校生姓名、身份证号两项关键信息的更改申请实行无纸化审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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